对于一个网站来说,国家还可以采取与创办人交涉、要求服务器和云服务厂商下线对网站的服务、对注册在本国的域名还可以停止解析。这次伊朗被封禁的媒体网站中,大部分的域名是在美国注册的,因此美国同时停止了对这些域名的解析,相关网站不得不从.com转移到代表伊朗的.ir域名。然而,较小的国家,其域名在国际上影响很小,几乎不会被各大搜索引擎跨国收录。从这个角度讲,域名被停止解析的少数伊朗媒体,今后很可能影响只限于伊朗国内了。

美国封禁网站的依据是口袋罪条款

伊朗网站被封,是由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以及美国执法办公室等三个部分负责执行的。美国司法部说,这些媒体网站背后都是伊朗伊斯兰广播与电视联盟和“真主旅”,而这两个组织被美国财政部制裁了,因此这些网站必须封。

从任何一种角度出发,美国司法部的说法都没有任何逻辑可言。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伊朗伊斯兰广播与电视联盟以及“真主旅”和这些媒体有直接的联系。站在伊朗媒体的角度上,自己的网站未经任何审判和具体理由就突然被封合法吗?

遗憾地是,还真“合法”,当然,“合”的是美国所谓的“法”。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美国法典》第18卷的981节和982节。这两节是《美国法典》中关于没收财产方面的章节,其中明确规定美国有没收管辖范围内不动产或财产的权力,只要这些财产或者不动产是由针对外国犯罪而产生的收益,或者有助于实施此类犯罪。

《美国法典》规定有针对外国的犯罪时,可没收所有财产

域名虽然是虚拟资产,但方便交易有价值,自然也属于财产的一种。因此美国政府借此没收了伊朗媒体网站的域名,可以自认为“不违法”。但从法本身应当承载的良善出发,美国法律的相关条款无疑是一部恶法。

首先,这又是长臂管辖的条文,被没收财产的主体,其实并没有在美国犯罪,也没有在他国犯罪,仅仅是美国人认为它们在他国“犯罪”了,比如所谓的种族灭绝。因此被处罚的主体其实非常委屈,不发声就等于默认了,发声了就不得不来辩不可辩之罪,陷入自证其罪的怪圈。美国的用心,既蛮狠又恶毒。

其次,这是口袋罪,也就是适用条件含混不清的罪名。一些人一面批评“口袋罪”,一面把美国当作“法治灯塔”,其实美国的口袋罪又多又密,总有一款适合那些美国不喜欢又无力反击的人。《美国法典》第18卷的981节的适用情形是由美国司法部宣布的,立刻就可以起效,而且没有诉讼撤销的判例。因为所谓“针对外国的犯罪”本身就是欲加之罪,“说你不对你就不对”,是一种典型的口袋罪。

美国就是依据这样的口袋罪,封禁了伊朗的网站。

伊朗网站被封禁的启示

伊朗网站被封,是霸权大国欺凌小国的结果。霸权行径当然要批判,然而中国是否要以长臂管辖来保护自己,用什么力度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后是否会被人视为与美国一个样,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以BBC报道武汉时的“阴间滤镜”为例,BBC主要的收视群体在国外,报道对中国造成的伤害也发生在国外。对于这样的事,我们目前能做的似乎也只是禁止BBC落地,实际影响仅仅是中国的涉外酒店里看不到BBC了。在现有框架下,进一步制裁BBC能做的也仅仅是不让BBC记者入境采访。

B站up主讲解BBC的“阴间滤镜”的原理

这些措施对BBC的影响相当有限,哪怕不让BBC入境采访,也绝无可能阻止BBC编造假新闻,相反还会落下打击新闻自由的口实,进一步为人利用。对于中国而言,是否可以考虑有更具体、明确的法律,以及相应的反制措施,对发生在第三国的“反华”行为进行打击?因为实践已经证明,对有组织的“反华”行为无所作为,不仅会使国家的舆论形象一落千丈,而且也不利于海外公民的商业拓展以及华侨的幸福生计。

当然,由于中国的外交原则和外交站位,对海外“反华”的反击措施不应当像美国那么硬,主要应当以多国共同行动和舆论揭露为主。近期的经验表明,“反华”宣传的背后往往有“狗粮”支持。如果能切断“反华”宣传的资金支持,就像近期香港特区政府冻结《苹果日报》的资金那样,是最好的结果。假如不能,也要尽可能掌握和揭露“反华”分子拿钱办事还要伪装公正的嘴脸。

中国国家安全部有关负责人在6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要做好反间谍工作,既要抓间谍,又要抓“内奸”和“幕后金主”。我想不止是反间谍工作要抓“幕后金主”,在国际上实锤“反华”宣传的“幕后金主”同样重要。

伊朗网站被封的另一个经验是不可低估美国发难的速度,尤其是在美国对华不友好的大背景下。这些伊朗网站的域名大部分都是在美国注册的,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人代持的,目的就在于规避美国可能的法律行动。

伊朗之所以这么做,来源于对美国法律体系的误解。美国司法和政治长期给人的感觉是重视“程序正义”,热爱吵架,制度性内耗非常大。在制裁和发动打击的初期,进度非常慢。其实这是判例法国家的特点,对于新主体的性质认定不会那么快。但判例法体系的另一个特点是,一旦这套体系认为若干主体的共同性质已经认识清楚了,对于其中单个主体的打击可以适用很多口袋罪,有时甚至蛮不讲理,速度是很快的。

中国人已经吃过这样的亏,美国第一次制裁中兴时,由于中国政府积极斡旋,美国很快恢复了中兴的正常采购权。同时中兴又同意支付11.7亿美元的罚款,美方历时两年多的调查好像轻易就被化解了。其时,国内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个例,不需要广泛关注。

然而从中兴第二次被制裁开始,美国司法“反华”一次比一次迅猛,征兆和可预测性越来越小,到了后期甚至完全成为特朗普政治操弄的工具。例如TikTok这样的企业,虽然已有防备,面对打击还是有点措手不及。

在特朗普的指挥下,美国对TikTok和微信的“制裁”非常迅速

目前美国司法和政治界,已经做好了“反华”的准备,中国相关主体面临的环境,不比伊朗好多少,必须抛弃幻想。

笔者坚信“反华”势力的图谋,都将被粉碎。不过当它们已经组成拳头,且将政治、外交、军事等手段整合起来时。我们中国人,也必须和反对美国霸权的各国一起进行对等的还击,制定综合反击的策略,最好还能走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