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鹏鲲:美国是如何让“讨厌”的网站消失的?
28 Feb 2026
当地时间6月22日,美国政府关闭了36个号称有伊朗官方背景的新闻网站,理由是他们“违反制裁”,另有一名美国国家安全官员称关闭它们是为了对“不实信息”进行打击。美国此举引发了伊朗方面的抗议,伊朗总统此前表示:美国“有责任解除所有不公正的对伊制裁”。
同一天,美国政府还关闭了大量属于伊拉克的网站,这些网站大多与伊朗没有关联,美国也没有政府部门解释关停的理由。截至本文发表时,已有部分伊拉克网站解封,但大部分仍无法访问。
美国一向标榜言论自由,鼓吹开放、对等、去中心化的互联网精神,但为何前有特朗普的“Fake News”,后有乔·拜登打击“不实信息”,这些事丝毫体现不出公知们吹捧的民主与规则,让人不禁感叹美利坚何时能够站起来。
主权国家封禁网站的N种姿势
现代互联网最早设计者们大都持无政府主义立场,因此他们竭力使得互联网摆脱政府和国家的辖制。在他们的设想中,不同国家不同背景的人,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对等而自由的分享和交流。
客观地说,他们的想法有相当部分变为了现实,互联网的诞生打破了宣传机关的垄断地位,还催生了分享成本极低的互联网行业。但他们关于无限制自由交流的设想,超越了互联网物质基础,因而必然受到国家主权乃至商业公司的限制和管理。通过掌握不同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封禁网站的方法也多种多样。
其中最常见也是成本最低的网站批量封禁方法,是使用DNS重定向的方法。当我们分享一个网络链接的时候,分享的是网页对应的域名。接收方通过域名打开一个网站实质访问的是网站的服务器和中间结点。简单地说,一次网络访问就好像一次网购,DNS就好像其中的快递系统。
DNS的工作原理和作用
通过DNS封禁一个网站,就好像快递处理违禁物品一样,区别就是DNS不会退还物品,而是重新定向到另一个规定页面。在中国,这个规定的页面是404页面,表示服务器因未知原因无法提供服务。这种情况,网友们通常就说这个网站被“墙”了。而美国政府“墙”掉一个网站,通常是重定向到某个特定的页面,申明网站被墙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被“墙”的伊朗网站被重新定向到这个页面
只要是向普通民众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国家,“墙”网站都是常规操作,由于每个国家的互联网都需要DNS的支持才能维持运转,通过DNS将非法访问重新定向不需要额外购置设备,是成本最低的做法。
全世界互联网的DNS,是由各个国家的DNS和公共的DNS组成的。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DNS只能重新定向来自本国的访问,而不能作为世界DNS的一部分就拦截来自境外的访问。换句话说,就是DNS重定向的方法,只能保证本国人用常规方法无法访问某个网站,而其他国家的访问则可能不受限制。因此,这是一种不完全的方法。
对于一个网站来说,国家还可以采取与创办人交涉、要求服务器和云服务厂商下线对网站的服务、对注册在本国的域名还可以停止解析。这次伊朗被封禁的媒体网站中,大部分的域名是在美国注册的,因此美国同时停止了对这些域名的解析,相关网站不得不从.com转移到代表伊朗的.ir域名。然而,较小的国家,其域名在国际上影响很小,几乎不会被各大搜索引擎跨国收录。从这个角度讲,域名被停止解析的少数伊朗媒体,今后很可能影响只限于伊朗国内了。
美国封禁网站的依据是口袋罪条款
伊朗网站被封,是由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以及美国执法办公室等三个部分负责执行的。美国司法部说,这些媒体网站背后都是伊朗伊斯兰广播与电视联盟和“真主旅”,而这两个组织被美国财政部制裁了,因此这些网站必须封。
从任何一种角度出发,美国司法部的说法都没有任何逻辑可言。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伊朗伊斯兰广播与电视联盟以及“真主旅”和这些媒体有直接的联系。站在伊朗媒体的角度上,自己的网站未经任何审判和具体理由就突然被封合法吗?
遗憾地是,还真“合法”,当然,“合”的是美国所谓的“法”。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美国法典》第18卷的981节和982节。这两节是《美国法典》中关于没收财产方面的章节,其中明确规定美国有没收管辖范围内不动产或财产的权力,只要这些财产或者不动产是由针对外国犯罪而产生的收益,或者有助于实施此类犯罪。
《美国法典》规定有针对外国的犯罪时,可没收所有财产
域名虽然是虚拟资产,但方便交易有价值,自然也属于财产的一种。因此美国政府借此没收了伊朗媒体网站的域名,可以自认为“不违法”。但从法本身应当承载的良善出发,美国法律的相关条款无疑是一部恶法。
首先,这又是长臂管辖的条文,被没收财产的主体,其实并没有在美国犯罪,也没有在他国犯罪,仅仅是美国人认为它们在他国“犯罪”了,比如所谓的种族灭绝。因此被处罚的主体其实非常委屈,不发声就等于默认了,发声了就不得不来辩不可辩之罪,陷入自证其罪的怪圈。美国的用心,既蛮狠又恶毒。
其次,这是口袋罪,也就是适用条件含混不清的罪名。一些人一面批评“口袋罪”,一面把美国当作“法治灯塔”,其实美国的口袋罪又多又密,总有一款适合那些美国不喜欢又无力反击的人。《美国法典》第18卷的981节的适用情形是由美国司法部宣布的,立刻就可以起效,而且没有诉讼撤销的判例。因为所谓“针对外国的犯罪”本身就是欲加之罪,“说你不对你就不对”,是一种典型的口袋罪。
美国就是依据这样的口袋罪,封禁了伊朗的网站。